二是推进矿业健康发展。着力开展建筑石料矿山综合整治工作统筹兼顾建筑石料供应保障工作。督促生产矿山企业实行“边开采、边治理”,修复矿山生态环境,实行半年统计上报制度,定期督办。
三是加强矿业日常监督。该局组织矿管系统开展巡查1300余人次,不定期对各地矿产资源开发、石料矿山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督办检查,加大对矿产企业的政策宣传和规范引导,有效维护矿业秩序稳定。
二是推进矿业健康发展。着力开展建筑石料矿山综合整治工作统筹兼顾建筑石料供应保障工作。督促生产矿山企业实行“边开采、边治理”,修复矿山生态环境,实行半年统计上报制度,定期督办。
三是加强矿业日常监督。该局组织矿管系统开展巡查1300余人次,不定期对各地矿产资源开发、石料矿山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督办检查,加大对矿产企业的政策宣传和规范引导,有效维护矿业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