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内蒙古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边复垦”要求,累计完成矿区生态修复治理1100余平方千米,实现修复面积持续大于采矿损毁面积,“新账不再欠、老账加快还”的生态保护格局不断巩固,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协同发展的良好态势日益凸显。
依托“中央引导、地方配套、社会参与”的多元化地质勘查投入格局,内蒙古“十四五”期间累计投入找矿资金近60亿元,掀起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热潮。中央财政投入5.57亿元,完成1∶5万区域地质调查2万平方千米;自治区财政投入26.16亿元,完成1∶2.5万战略性矿产调查2.16万平方千米、能源矿产调查3.31万平方千米,提交找矿区块300余处;社会资金投入27.98亿元,新发现战略性矿产地50余处。
通过各方协同发力,煤炭、铁矿石、锂、铜、金等一批优势和紧缺战略性矿产实现大幅增储。2025年,内蒙古在赤峰市、锡林郭勒盟部署8个社会资本参与战略性矿产调查试点项目,着力探索社会资本参与找矿的激励机制,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以深化矿业权管理制度改革为主线,内蒙古推出“五减、六加”11条创新举措,通过“减会签、减层级、减要件、减事项、减流程”和“加强质效监管、出让监管、收益管理、部门联通、业务培训、制度建设”,减少企业申报要件40%以上,压缩审批时限30%以上,审批服务效能大幅提升。
“十四五”期间,内蒙古持续拓宽矿业权出让来源,储备出让备选项目790余个,累计市场化出让矿业权194宗,出让收益达674亿元,成功实现近十年油气矿业权市场化出让新突破。同时,严格矿业权总量控制,通过清理过期矿业权1151宗、推进非煤矿山整合重组,有效遏制“圈而不探、探而不采”现象,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持续提高。2025年7月新矿产资源法实施后,内蒙古成为全国首批颁发矿业权不动产权证和勘查开采许可证的地区,为企业长期经营注入了信心,也为内蒙古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资源支撑。
展望“十五五”,内蒙古明确2026年将先行投入8.5亿元,启动一批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项目,推进多处整装煤炭资源及20宗以上战略性矿产区块出让,加快270座以上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到2030年,力争大中型非煤矿山比例提升至50%以上,基本形成规模化、集约化、智能化、绿色化开发格局,实现地质勘查绿色措施全覆盖,90%大型矿山、80%中型矿山达到绿色矿山标准,持续巩固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地位。
来源:中国矿业报







